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近日批准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和激活要求》(GB 46761—2025)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運行識別規範》(GB 46750—2025)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明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周二(9日)表示,為貫徹落實《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關於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激活、報送識別訊息等有關要求,當局會同民航局組織制定上述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當局指出,兩項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從技術上解決無人機「誰能飛」和「誰在飛」等問題,支撐《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有效實施,為無人機行業安全有序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其中《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和激活要求》國家標準規定了無人機實名登記和激活的工作流程,提出登記主體、登記管理與查詢、注銷、數據交換接口、等級保護等方面的規定,明確要求無人機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後均不能具備飛行能力。《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運行識別規範》國家標準則規定了無人機應在開機後和飛行全過程中主動向監管方報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狀態等資訊,以便監管方全程實時掌握其飛行狀態。